关于收缴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维护费的通知
按照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要求和收费标准,学校已完成向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改委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备案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湖南工院院字【2019】4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补收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维护费,计费时间段为2019年1-6月,补收金额标准如下:住宿费标准为一类学生公寓(四人间)60元/生,住宿费标准二类学生公寓(六人间)48元/生,住宿费标准三类学生公寓(八人间)30元/生。
大一、大二学生应缴空调维护费学校将在2019年下半年开学收费期间统一收取,2019届毕业生应缴空调维护费学校将在毕业结算款中统一结算。
附件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二:关于学生公寓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湖南工院院字【2019】45号).pdf
财务处
201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