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
为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全面提高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学术水平,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对象
从事语言文字教学、管理及科研工作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他人员。
二、论文参评范围
1. 语言教学;2. 汉字教学;3.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4. 语言文字使用管理;5. 语言文字测试;6. 语言文字艺术;7.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8.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9. 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10. 语言资源保护工作;11.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抽查工作;12. 语言文字信息化;13. 汉字书写大赛;14. 汉文化推广;15. 有声数据库建设;16. 构建和谐语文生活;17. 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工作;18. 经典诗文诵读活动.;19. 语言文字助力乡村振兴;20. “一带一路”语言服务;21. 其他。以上范围仅供参考,论文题目自拟。
三、论文参评具体事项和要求
1. 参评论文内容需紧扣语言文字及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艺术化、科学化,立足解决具体问题。观点鲜明,内容积极,言之有物,有个人独到见解。
2.参评论文应为原创。评审将对参评论文进行查重,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每篇论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作者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
3.作者需提交论文打印稿1份(参评论文封面、正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研究课题的参评论文,需在首页左上方注明课题名称。
4.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参评论文纸质稿和参评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送交至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秘书处(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办公楼503室,联系人:段蓉,联系电话:0731-84712065),同时须将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和论文电子稿发至邮箱:hnyyxh2017@163.com。
5.省语协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水平,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对特别优秀论文,协会将采取推荐国家语委评奖,推荐相关刊物发表或结集出版等方式以资奖励。本次论文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6.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研究工作,积极发动,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研究,认真组稿,确保此通知转达到各级学校、院系有关人员。
附件:1.参评论文格式要求
2.参评论文汇总表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
2022年6月
附件1
参评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题目 市(州)、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摘要:………… (以上为封面内容,单独成页) 正文:标题、文章(不署单位、姓名) |
说明:
一、为了保证论文评选公平公正,本次纸质论文评选材料需按要求做好封面。封面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属市(州)、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封面左上角注明论文所属类别号及类别:1.语言教学;2.汉字教学;3.语言文字应用研究;4.语言文字使用管理;5.语言文字测试;6.语言文字艺术;7.语言文字工作评估;8.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9.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10.语言资源保护工作;11.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抽查工作;12.语言文字信息化;13.汉字书写大赛;14.汉文化推广;15.有声数据库建设;16.构建和谐语文生活;17.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工作;18.经典诗文诵读活动.;19.语言文字助力乡村振兴;20. “一带一路”语言服务;21. 其他。
二、参评论文正文由标题和文章组成,不再署单位和姓名。若有参考文献,在正文后注明。
三、除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外,其余均采用小四号仿宋体,行距为22磅,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2022年度语言文字应用参评论文汇总表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