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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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11]35号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印发[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1]29号)精神,特制定了《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湖南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印发[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1]29号)精神,结合厅委实际,现制定《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单位为厅机关处室及厅直属单位;对象为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检查内容

    1、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二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三是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四是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五是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一是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三、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8月上旬起至10月下旬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学习传达省纪委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省纪委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厅级省属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对二级单位的检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下旬)

    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100%,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自查情况负责。

   处室、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统一于8月22日前报送厅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02室),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由厅纪检组8月26日前统一报送省纪委。

   (三)督查整改阶段(9-10月下旬)

    各处室、各单位要根据对照检查出来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方案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布,并做出公开承诺。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要将督查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送厅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30%检查面对要求,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

  (四)建章立制阶段(截止10月底)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方面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制度漏洞。紧紧围绕“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形成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厅委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放平同志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主席、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红,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周德义任副组长;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精心谋划,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在活动开展中,要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效能监察与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务公开、构建和谐机关(校园)结合起来,与执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把廉洁从政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廉洁从政工作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处室、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自查面鼻血确保达到100%。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专项检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和本次专项检查,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以及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从而主动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有机结合,着力构筑“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

1、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2、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3、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