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05/18    浏览次数:

日前,长沙市纪委通报了7起近期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长沙县路口镇麻林村原村委委员梁新荣索要危房改造户钱款案。2014年5月,梁新荣为危房改造户汤某争取援建户指标,要求汤某某给予一定报酬。汤某某被列为重点援建户并拿到4万元补助后,从中拿出1万元送给了梁新荣。梁新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浏阳市普迹镇古寺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赖利飞侵吞种粮补贴和低保金案。赖利飞在2004年至2015年任普迹镇古寺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种粮补贴1909元,低保金1740元。赖利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乡县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原支部书记李小平、原村主任胡国荣违规收取建房户钱款和违规出售集体土地案。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原支部书记李小平,原村主任胡国荣在任职期间违规收取该村建房户国土办证费33.07万元、建房押金1.65万元;违规出售村级集体土地,收取购地订金及购地款460.2万元存入村级账户。同时胡国荣还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村民所送礼品。李小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胡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胡国荣辞去菁华铺村主任职务。

天心区暮云街道西湖村支委委员何晓玲公款私存、挪用公款案。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何晓玲在担任村报账员期间私存公款1658.97万元,并将利息2725元据为己有。2009年6月11日,何晓玲挪用集体资金21万元给其丈夫张某某作为某工程投标保证金;2009年9月10日,挪用集体资金40万元借给他人。何晓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骑龙村支部委员李欢等人套取、贪污迁坟补偿款案。梅溪湖街道骑龙村支部委员李欢、学湖村原支部委员廖建斌、天顶村原支部副书记文振钦等人,在负责协助梅溪湖国际功能服务区项目拆迁过程中,伙同他人通过虚构迁坟的方式,分别套取、贪污国家拆迁补偿资金11.9万元、5万元和1.8万元。李欢、廖建斌、文振钦等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案。2006年至2014年,罗汉庄村委截留村民粮食直补金并挪作安置小区物业费开支共5.38万元。罗汉庄村支部书记曹迪、村主任骆建文、村会计陈光荣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望城区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佘君武在争取上级资金中收受回扣案。2012年至2013年,佘君武为望城区桥驿镇龙塘村向上级争取资金7万元,事后收受该村工作经费、回扣等共计3万元。佘君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