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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成果完成人:

接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材料提交时间提前,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和成果完成人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611室,由科技处统一评审后择优上报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厅将从上报材料中再次进行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通知详见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3份(至少2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1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6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13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2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