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省语委、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精神,推动全省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决定开展湖南省 2019 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19 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根据课题管理办法,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5 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 2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 1 万元。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2014、2015 和 2017 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和省语测中心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课题专家组评审的程序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二)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 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三)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的经费将由省语测中心拨付。
四、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一式 7 份;另将“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并装订,一式 6 份,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电子档打包发至邮箱9290743@qq.com,课题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