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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院文明寝室公约
日期: 2008-05-06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一、宿舍应保持整洁,物品放置有序,及时清扫。

二、不要随地扔东西,随地吐痰,更不要往窗外倒水,扔垃圾。

三、在自习时间,不在宿舍大声谈笑,收录机、计算机的音量尽量开小,不弹奏乐器,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睡眠时间,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自觉遵守公共道德;

五、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起哄、燃放鞭炮;

七、不将果皮到处乱扔,不带饭菜带入寝室;

八、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勤换洗衣服、被褥;

九、借用东西必须事先征求对方同意,用毕要及时归还。未经他人许可不要随便拿用他人的物品;

十、进入别人的宿舍,应事先敲门,不要随便擅自闯入;

十一、爱护公物,不要在墙上随意涂画,不要在寝室、走廊、公寓院内打球,损坏公物要赔偿;

十二、遇到老师到寝室时,应主动老师问好,对老师询问要热情回答;

十三、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不说损伤别人自尊心的话,不说粗痞话,不要恶语伤人;

十四、不在寝室内吸烟、酗酒;

十五、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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