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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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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3-27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各系(院):

    2015年春季学期学院各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工作已经完成(共申报75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勤工助学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更好地利用勤工助学资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实现 “帮困为主,育人为本,发展优先”的理念,满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的要求,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并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保证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所有申请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进行公示及面向全院学生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是在我院取得正式学籍的2012~2014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勤奋努力,学有余力,能很好的完成学习任务,有较强责任心;

4、 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请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在学生处网上下载《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书面申请书一份,交到各用工单位或部门;

2各用工单位或部门对提交了申请的同学进行面试和初步审核,并在《勤工助学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

3、初步审核后的资料交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进一步审核;

4、最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和用工部门统一决定勤工助学人员名单。

五、招聘时间

2015年3月27日~4月2日,为申请提交和各用工单位或部门初审时间。

2015年4月2日下午五点之前,各用工单位或部门将初审名单以及相关资料提交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4月3日,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公示录用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各用工单位或部门勤工助学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学期末结束前20天将本单位或部门《湖南工业职院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3)和《湖南工业职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勤工单位逾期未上交考勤表,被视为当月无学生在岗勤工。

七、咨询方式

咨询人:姚老师  何老师

咨询地点:食堂三楼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方式:0731-82946149

附件12015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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