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拟对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专项审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
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专项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HNGY-2020-003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45000元
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参数、规格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属于无效投标: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具备经营范围涉及业务的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1.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1.5投标人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1.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对改制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对湖南骏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工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责任公司、长沙第三机床厂进行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专项审计项目。其中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损益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完善制度是指完善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等制度。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后分别出具符合湖南省财政厅要求的骏业公司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经营公司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长沙第三机床厂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 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
3、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含浦大道139号betway必威办公楼二楼副楼F21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手机:18874247716;办公电话:82946279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下午 15: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大道139号betway必威办公楼二楼F202室.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betway必威
2020年8月13日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应该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照《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
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