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行业企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校企合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2.制定学校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发合作单位,丰富合作内容,拓宽校企合作的广度及深度;
4.组织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并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依据;
5.开展现代职业教育政策、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研究,为学校各项决策提出建议。
6.组织学校与企业合作项目的协议审查和协议签署;
7.对学校各类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
8.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机构的沟通;
9.参与学校其他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发、论证和实施;
10.全面履行湖南省机械装备制造业职教集团秘书处的职责;
11.全面履行机械行业先进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以及集团内技术技能合作委员会的工作;
12.全面履行湖南省工程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秘书处的职责;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